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高传机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高传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无锡市山湖机械制造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206民初1634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原查封、冻结措施在到期之前继续有效。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由于未提出续行查封申请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责任,均由申请执人自行承担。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