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富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一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露纯化妆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9598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 二、撤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3民初959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广州富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一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十日内向***、***退还4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5000元为基数分段计算,自2018年5月1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标准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940元,保全费5000元,由***、***共同负担7288元,由广州富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440元、由广州市一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32元,由***负担2440元,由***负担24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746元,由***、***共同负担7288元,由广州富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440元,由广州市一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32元,由***负担10843元,由***负担1084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