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城市万康轿车出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20)吉0802民初3096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白城市万康轿车出租有限公司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承包费16926元,违约金2538.90元。

三、驳回白城市万康轿车出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9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