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青州市奥捷液压件有限公司
山东泰丰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79569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二、被告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795697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0%标准计算),与本判决前款所列款项同时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736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1554元,被告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618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青州市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应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两份,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分别预交相应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26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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