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
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伊赛牛肉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伊赛牛肉”注册商标(注册号24037537)和“伊赛”注册商标(注册8255865),查封期限为查封之日起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河南伊赛牛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伊赛牛肉有限公司4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查封之日起三年。

以上一、二项查封财产总价值为950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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