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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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103执42号 申请执行人卢洋于2021年01月0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陈占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支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85891.17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01月0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2019)鲁1103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已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经审查,该申请合法,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或第(4)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卢洋于2021年01月2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占法、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支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