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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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楚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苏州楚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及到期债权,财产或债权有从权利的,查封、冻结及于从权利。查封、冻结的限额230000元,以查封物品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为准。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