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921执恢137号

王祖林、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王祖林与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7352元,其中含执行费202元。至此,王祖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921民初153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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