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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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943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94300元为本金,按照起诉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年利率15.4%)从2019年10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52元,减半收取计137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