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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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28执105号 杨光文、杨胜湘: 关于杨光文与杨胜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212.50元,其中,案件款15000元,案件受理费87.50元,申请执行费125元。本院已将该案件款15000元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87.50元,合计15087.50元汇入申请执行人杨光文指定银行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杨光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初10号民事调解书及(2021)黔2628执105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