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万达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本院(2021)黑71执112号公告责令案外人***迁出哈尔滨市道里区房产中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部分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