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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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022执271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环县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环县人。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甘肃环县环城镇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175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内容,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依法受理后,由执行庭负责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1年4月6日主动履行案件款20385元,本案所有案件款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175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2021)甘1022执271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