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022执342号

申请执行人张栓荣,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被执行人缪建国,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申请执行人张栓荣与被执行人缪建国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263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建国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于2021年2月3日申请执行本案,本院受理后由执行庭负责。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缪建国自动履行完所有案件款,本案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环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2630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环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2日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2630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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