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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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洛阳拓珏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归还原告***保证金5135元,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