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202执2474号

仇春林:

申请执行人周明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苏12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100000元,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费1508元也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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