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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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202执2474号 仇春林: 申请执行人周明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苏1202民初2280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100000元,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费1508元也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