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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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66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3256元,由原告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