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省东阳市江南建设有限公司 淮安天元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享有就其承建的由被告天元置业开发的阳光苑1-4号楼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工程款292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权利。 案件受理费30160元,减半收取计1508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