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费17000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5元,由被告***负担147元,原告***负担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