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徐州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3月2日签订的两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二、被告徐州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装修款48042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1元,减半收取为500.5元,由徐州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