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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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玉米款150000.00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10月5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00元,公告费60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