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3执恢336号

申请执行人:高媛媛

被执行人:白雪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媛媛与被执行人白雪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白雪峰已给付申请执行人高媛媛全部欠款180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25.00元、执行费97.00元,被执行人白雪峰并已履行完毕,剩余利息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自己合计不用法院管,申请执行人高媛媛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