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沭综执罚字[2019]第W8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对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沭综执罚字[2019]第W8137号行政处罚决定第1项、第2项,由临沭县玉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配合。 三、限被执行人临沭县旺业石材有限公司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43703.25元及加处罚款43703.25元,共计87406.5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