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张小艺名下的址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路××号××房产;

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价值以人民币70.8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406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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