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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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张小艺名下的址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路××号××房产; 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价值以人民币70.8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406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