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运东库街集配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地方铁路公司 呼和浩特运输公司紫罗兰餐厅 内蒙古呼运集团总公司 内蒙古双环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内蒙古信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