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位于鄂州市古楼街办庙鹅岭村飞鹅商业街9幢1层10号、16号、17号的三间商铺备案登记在***名下。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5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均由湖北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垫交,待本判决生效后湖北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向***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