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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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菏泽瑞比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菏泽瑞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5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