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申请人郑州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的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土地北侧、规划滨河西路西侧溪水湾花园18号楼2单元12层1203号(合同编号:19002143042号)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注销该合同相关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证明号:2019-0124851号)。

三、注销该合同相关的预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证明号:2020-0001357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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