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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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郑州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15754.68元及补偿金(分别以4054.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8日、以5908.19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9日、以5791.99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25日,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