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兴农云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122民初600号 原告:***,男,无业,住***。 被告:***,男,农民。 被告:内蒙古兴农云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丁,公司总经理。 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对原告***诉被告***(又名白军)、内蒙古兴农云商贸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内0122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2019)内0122民初600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2904元,由被告***(又名白军)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2904元,由原告***负担653元,被告***(又名白军)负担2251元。”。 审判长赵慧 人民陪审员高步义 人民陪审员郭勇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娟娟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