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本院(2017)吉0502民初第79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

二、撤销本院(2017)吉0502民初第793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

三、驳回被申请人(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00.00元,财产保全费1,270.00元,由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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