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7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车辆救援费4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7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鉴定费73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2-25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