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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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瓷砖货款3469元及支付令申请费1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0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