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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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借款40000元,并支付利息(该利息以借款4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8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息随本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