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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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馆陶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在你处的款134743.36元(含案件执行费1921.15元)、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在你处的款10050元(含案件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馆陶支公司在你处的款4128元(含案件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在你处的款14013.58元(含案件执行费108.58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