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雄市新嘉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雄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0282执529号

方敏丽、南雄市新嘉置业有限公司:

方敏丽与南雄市新嘉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根据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

(2020)粤0282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南雄市新嘉置业有限公司应承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即支付执行款人民币26425.12元,并承担执行费人民币296.00元。在执行过程中,南雄市新嘉置业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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