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荣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214执恢409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荣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本钢,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范纪晖,系辽宁莲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性,1990年2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大连荣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为腾退房屋纠纷一案,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作出(2019)辽0214民初537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腾退房屋,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大连荣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予以立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214民初537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张兵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林芳芳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