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与被告***签订的《中国银行信用卡专向分期业务借款合同》于2020年8月4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支付本金142500元、手续费29246元、利息、还款违约金(截至2020年8月4日的利息、还款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自2020年8月5日起,利息以142500元为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还款违约金以1425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098元,由被告***负担(本案受理费已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预交,被告***应在判决履行期限内迳付原告,本院不再退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