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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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5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且应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到该中级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不交或未按规定办理缓交手续的,该中级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