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1执167号

胡俊康、王旭:

申请执行人胡俊康与被执行人王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2019)津0111刑初127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于2021年4月9日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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