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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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民终767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6)粤0104民初12928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818元,由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负担。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实际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5166元,由一审法院向其清退人民币25348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9818元,由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15 |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