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苏州市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将苏州市姑苏区XXXX室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的税费均由***负担)。

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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