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中心支公司 上饶市公正旧机动车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弋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赔偿原告***的车损共计17874.62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款汇:***,开户行:江西弋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2×××91);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4元,减半收取192元,由被告***负担;鉴定费4000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由被告***负担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