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龙富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将案涉的十亩果园地予以腾退,腾退后返还给原告北京龙富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被告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4-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