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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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富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将案涉的十亩果园地予以腾退,腾退后返还给原告北京龙富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被告北京仡锋戎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