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37716.7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其他等值财产(收入);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9
发布日期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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