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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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50651.8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提取)其他等值财产(收入);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