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西支公司 | 
| 类型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2018)鲁1525刑初2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陈某2经济损失110000元;被告人张善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陈某2经济损失664325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陈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被告人张善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陈某2经济损失774325元。 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