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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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德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英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法院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3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