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责令退赔
法院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5执23号

车永强、成家、刘帅、姚大巍、赵英杰、郑东生:

车永强与成家、刘帅、姚大巍、赵英杰、郑东生责令退赔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9.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退赔款全部强制执行到位,并已发放给被害人车永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4-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