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原告***名下的位于登封市颍河路与少室路交叉口东南角嵩玉花园2号楼1层113室(登房权证字第××号)的房屋予以解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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