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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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良咔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代理费37500元、支付欠付货品款6000元,以上共计435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61元,由***负担473元,被告***负担888元(上述款项均已由原告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